论西方政制危机之政体条件原理
2017-10-22 23:16  杨光斌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7年7月上 浏览:1289  评论:0

西式民主主要通过党争民主的形式来实现,而党争民主则需要同质化条件,因为政党竞争其实是政治组织之间的竞争,而政治组织的基础要么是传统的阶级,要么是种族,要么是教派。这样,在存在严重的阶级对立、种族冲突和教派(文明)冲突的地方,党争民主必然导致社会撕裂和无效治理。在非洲、南美、大中东、乌克兰、泰国等地区和国家,曾因缺少同质化条件而招致国家分裂、内战、动荡和无效治理,特朗普当选和法国极右势力坐大,都表明现在欧美国家正面临同样的政治困境。为此,福山说美国已经是“政治衰败”。福山这样说,是因为他看到政党极化政治、利益集团之争和政治司法主义,其实这些不过是表面的政治现象,反映出的是西方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美国异质化的社会结构才导致其“政治衰败”。所有这些,都体现了政体的社会性质,或者说政治社会学是理解当下西方政制危机的出发点。

一、政体的社会基础:政体条件原理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即政体论)的出发点或者说世界观是自然主义,即家庭构成村庄,若干村庄构成城邦,而政体则是“一个城邦的职能组织,由以确定最高统治机构和政权的安排,也由以订立城邦及其全体各分子所企求的目的”。①也就是说,政体是公民为了最高善的目的而形成的一套权力组织或者统治形式。对于自然主义者的亚里士多德来说,城邦是基于自然(天性)而存在的,城邦在本性(自然)上先于个人,整体优先于部分;人类在本性上是一个政治(城邦)的动物。具有自然性的城邦的统治形式,必然要与不同形式的自然相适应,城邦部分即组合的变化——人口结构的变化而直接影响着统治形式的变迁。据此,亚里士多德在三种正宗、三种变态政体的基础上划分了24种亚政体。

虽然亚里士多德致力于只求最好政体,比如混合政体,但是在现实中,亚里士多德事实上提出了堪称“政体条件学”的方法论。

政治(政体)研究(既为各种实用学术中的一门),这一门显然也应该力求完备:第一应该考虑,何者为最优良的政体,如果没有外因的妨碍,则最切合于理想的政体要具备并发展哪些素质。第二,政治学术应考虑适合于不同公民团体的各种不同政体。最良好的政体不是一般现存城邦所可实现的,优良的立法家和真实的政治家不应一心想望绝对至善的政体,他还须注意到本邦现实条件而寻求同它相适应的最良好政体。②

自然主义者的亚里士多德深刻地认识到,不同的政体需要不同的条件,由此决定了没有绝对好与绝对坏的政体。“我们不仅应该研究理想的最优良(模范)政体,也许研究可能实现的政体,而且由此更设想到最适合于一般城邦而又易实行的政体。”③“有些政体的真正价值虽确实较高,但某些城邦因顾及它们内部的情况,却不易采用,而以施行另一种政体较为合适。这样的事例也常常可以见到。”④对于那些反对君主政体的主张,亚里士多德这样说,“这些主张也许并不完全正确——只能适用于某些社会,而对于另外一些社会就未必适合。有些社会自然地宜于专制式的统治,(即家主对于奴隶的统治),另一些宜于君王为治,又另一些则宜于城邦团体的宪政的统治,这些,对于每一类的社会,各从其宜,也各合乎正义。”⑤

亚里士多德的自然主义政体观深深地影响着后来者,或者说后来的思想家不约而同地持亚里士多德的立场而展开其政体思想。罗马时期的波利比乌斯的政体观堪称“政体生物学”,他把6种政体看成一种循坏过程:王政(君主制)堕落成僭主制,进而产生贵族制,贵族制衰落成寡头制,然后民主制产生,最终变成暴民政制,从而为君主制的再度兴起做好了准备;而且每一种政体都有一个出生、成长、繁荣、衰落的生物学过程。⑥

到了近代,政体观上的“政体条件学”或“政体生物学”演变为政治社会学,主要比较的是民族性与政府形式之间的关系。开天辟地地提出“人民主权”“普遍意志”的卢梭这样说,“我们总是在何为政府的最佳形式的问题上争论不休,从而忽视了每种政府形式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最佳政府,在另一些情况下是最糟糕的政府”。⑦与卢梭同时代的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基于比较政治研究而提出的政治社会学,有了更清晰的逻辑。

到了19世纪,当时几乎所有的思想家都是政制理论上的政治社会学主张。托克维尔的“民情说”是最为典型的政治社会学,对其影响最大的约翰·密尔在《代议制政府》中虽然指出代议制是最好的政府形式,但并不适用于每一个民族。同时代的马克思则在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看待政制变迁,即著名的经济基础决定作为政治制度的上层建筑。

政治观上的政治社会学传统一直延续到今天。即使在冷战时期,严肃的政治理论家都无比强调政府形式的社会条件。1959年美国政治学家李普塞特在其著作《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中,真正开创了政治社会学原理,而且指出在异质化的文化中选举式民主很难成功,并且不看好亚洲、非洲国家的民主前景。萨托利和罗伯特·达尔虽然都是冷战政治学学者,但在民主问题上都相当慎重,萨托利在《政党与政党制度》中指出,在不存在政治共识的地方,多党制的选举式民主是很危险的。原因如达尔所说,“我一再指出,一个国家特定的基础条件和背景条件有利于民主的稳定,如果这些条件过于脆弱或完全缺乏,那么民主是不可能存在的,或者说,即使它存在,也是极不稳定的。”其中有利于民主的关键性条件包括信仰民主的政治文化,有利于民主的条件包括“弱小的亚文化多元主义”。⑧达尔早就看到,在存在种族冲突、教派冲突的强大的亚文化多元主义国度里,民主不可能成功。

理性的哲学家更是重视正义制度的社会条件问题。或许是因为深刻体认到本体论性质的社会性质的差异,在论证西方自由社会的宪政民主政制的合法性时,并没有以西方的政制标准去衡量非西方社会,而是针对非西方社会提出了“合宜协商等级制”(decent consultation hierarchy)概念,这些人民是“合宜的等级制人民”,他们和西方自由人民一道,构成了“良序的人民”(well-ordered peoples),都是“一个合乎情理的万民社会中遵规尽责的一员”。⑨在罗尔斯看来,在非西方社会,拥有了有效性、和平性、法律性和协商性要素的“合宜协商等级制社会的确具有某些制度性的特征是值得我们尊重的,即使从政治自由主义或一般性自由主义的观点来看,它们的制度作为一个整体还完全是合乎情理的。”⑩

这是两千年来西方关于“政体条件学”的大概线索。在这个问题上,即使是冷战学者,思想家们也都相当理性克制。但是,冷战之后,被胜利冲昏头脑的西方学者和政治家,作为“普世价值论”的“历史终结论”意味着西方几乎完全忘记了“政体条件论”,忘记了政治的社会基础,几乎都变成了“无条件政体论者”,结果必然是害人,最终也反受其害。就作为政体一种的民主政制而言,其需要的条件更为苛刻。对于党争民主即选举式民主而言,非同质化条件不能稳定、有效地运转。

二、民主政制的同质化条件

民主制说到底是一种政体形式,相比较君主制、贵族制,实现民主政体的条件更为苛刻,因为作为人民主权之“人民”,是最有歧义的政治概念。在一群普通人中,被政治动员起来的普通人可能变成“非我族类”,反目为仇,变成敌我关系,而党争则将这种对立性关系制度化,加剧这种社会对立。因此,人民主权是历史必然,但如何实现人民主权则需要比较政治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寻找实现人民主权恰切的社会条件。

从200年世界史到今天的世界政治现实,选举民主作为实现人民主权的方式至少需要以下要素所构成的同质化条件:

国家认同。现代国家、尤其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国家,大多是由多民族构成,如果多民族之间存在民族对立、乃至要求一族一国的民族自决权,则直接威胁一个国家的统一。众多现代国家就是这么来的,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是对孪生兄弟,相互借势,相互拔高,结果国家越来越多。联合国成立时成员国54个,如今则有200个左右,仅苏联解体和南斯拉夫分裂就新生出20多个国家。因此,国家认同是民主的前提性条件,如果因人民主权的理想而搞丢了国家,可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国家是实现人民主权的基本结构。

共享信念。观念历来是政治的关键性要素,世界是观念的矛盾体。也就是说,世界是由不同的、充满矛盾性乃至冲突性的观念所构成,西方历史上的很多战争不是为了争夺领土、财富等资源,而是因争夺思想领导权而发生的宗教战争。所以,“文明的冲突”不但是现实存在的,也是历史性的。而且,“文明的冲突”不再只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断层线上的,一国之内既可能存在教派冲突,也可能存在新型的意识形态冲突。断层线之间的冲突是国家间或地区间的战争,而一国之内的“文明的冲突”必然导致难以收拾的内乱。重大教训是,当初美国推动“大中东民主计划”的时候,根本不考虑中东地区固有的教派冲突,盲目把自己的民主模式即党争民主引入伊拉克,结果党争民主促使教派冲突制度化,成为教派冲突的制度化平台。值得注意的是,固有的社会分裂会因党争民主这个制度化平台而加剧,党争民主还会因政客的需要而制造出社会分裂,比如台湾地区的族群撕裂。也就是说,党争民主必然有制造观念冲突、社会分裂的内在功能。

基本平等的社会结构。西式民主的信条是“没有中产阶级,就没有民主”。确实,西方资本主义革命若干年之后,社会组建演变为椭圆形,因此选举民主逐渐扩大并形成普选制度。这样的社会结构有助于形成政治共识,政党之间的政纲差别不会太大。但是,为了其“民主革命”,西方国家忘却了自己历史,不顾社会条件地向发展中国家推行选举民主;由于社会科学知识的滞后,发展中国家的知识精英也简单地把西方发达的原因当做是民主政治的结果,其实普选政治是西方国家形成中产阶级主导、国家基本定型之后的产物。结果,在城乡二元化社会结构中搞党争民主的国家,诸如在南亚、东南亚和非洲很多部落制国家、以及南美的城乡对立的国家,民主政治的结果总是事与愿违。

过去我们常说民主是分配权力、而法治是约束权力的制度安排,法治是民主的前提。但是,法治无力解决国家认同危机、政治信念分裂和社会严重不平等,或者说法治无法自动实现民主的同质化条件,民主的社会条件大于法治。案例就在眼前,即使那些一直享有法治传统的欧美国家,当党争民主面临异质化社会条件而带来的无效治理时,法治并不能助其一臂之力。

三、欧美国家的异质化条件对党争民主的挑战

西式民主在欧美一些国家已经陷于困境之中,因为以党争民主为核心的西式民主的社会条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同质化条件演变为异质化文化。目前,美国、法国因此而发生的政治危机最为典型。其实,历史上的美国因国家认同危机而引发过残酷的南北内战,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更因为异质化文化而内乱一个半世纪之久。

国家认同危机。美国一直是一个移民国家,但上世纪60年代之前的移民主要来自欧洲,美国和欧洲大致属于同文同种。也就是说,党争民主一直在盎格鲁—萨克森族群中进行,不仅把土著人即印第安人排除在外,还对其实行今天所说的“种族清洗”。但是,从上世纪70年代之后,移民主要来自非西方国家、尤其是南美。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的资料,2010年新出生的婴儿,非白人已经超过白人;2014年,新注册小学生的非白人第一次超过了白人。大约到2035年左右,美国的非白人人口将超过白人。南美的移民已经不是个体化地融入美国文化,而是群体性移民,享有自己独立的社区、语言和生活方式。这意味着什么呢?人口结构的变化已经产生了一个有色人种的总统奥巴马,因此才会有白人的最后一搏而拼出一个主张白人至上的特朗普总统,那么人口结构发生根本变化之后的选举会是什么结果呢,不难预测。

其实,颇有先见之明的亨廷顿在其著作《谁是美国人》中就指出,新型移民群体难以同化,美国国民性危机已经形成。比如,几千万移民美国的墨西哥人,并不认同美国,使得美国足球队与墨西哥队在加州比赛都感觉不像在自己的主场。在美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移民群体共说一种非英语的语言的想象,而在美国的墨西哥人都说西班牙语。美国南部的“拉丁化”让白人忧心忡忡。

法国的情况更严重。“用子宫打败欧洲”是难民潮中出现的一个口号,因此才有欧洲极右势力比如勒庞的坐大。其实,这只是眼前的危机,更大的危机还在后面。在一代人的时间内,法国穆斯林人口将超过白人,届时党争民主的结果不言而喻,所以法国白人的危机感极强。

国内的“文明冲突”。欧美历史上的党争民主一直在自由主义居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下进行,左右政党其实都是在自由主义的谱系上。但是,今天的欧美不但存在所谓的左右政治,即传统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争,还存在民族主义政治即黑人—白人之间的矛盾、本土和移民之间的矛盾。特朗普当选反映了美国的上—下矛盾(阶级矛盾)、左—右矛盾(意识形态)和黑—白矛盾(民族关系),综合性地表现为白人至上的“美国信条”与文化多元主义之间的“文明的冲突”。

被称为美国立国价值的“美国信条”,讲的是以基督教清教伦理为核心、以盎格鲁—萨克森文化为内涵的一套价值体系,是欧洲白人的信仰。但是,上个世纪60年代美国黑人民权运动有力地推动了美国少数族裔的文化权力,到了上世纪80年代最终形成了作为“政治正确”的文化多元主义:价值观多元化、道德标准多元化、生活方式多元化、授课语言多元化、婚姻形式多元化、家庭模式多元化、性行为多元化,等等。从政府机构和公共舆论,到社区和家庭学校,言必称“多元”,而且成为一种不能触碰的“政治正确”。

政治正确的文化多元主义是对以基督教文明为核心的“美国信条”的大颠覆,而特朗普之所以能当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代表了美国文化右翼的声音,以捍卫基督教文明而反击那些代表多元宗教的文化多元主义。因此,特朗普当选必然导致美国国内的“文明的冲突”,即基督教文明与文化多元主义之间的冲突。

社会不平等加剧。二战之后的凯恩斯主义使得西方社会不平等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是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大行其道的新自由主义极大地加剧了社会不平等。原因有二,一是社会形态的变化,即资本主义从农业资本主义、工业资本主义演变为当今的金融资本主义,从事金融行业所产生的收益不是传统的工业工作所能比拟的;二则是新自由主义说到底是一种主张“自发秩序”的学说,结果必然是扶强抑弱。1980年,一个企业内部最高与最低收入之差不会超过50倍,而到了今天,最高与最低收入之差高达550倍。象征着不平等重要指标的最低工资,2006年与1968年相比,实际价值下降了45%。⑪这就是“新镀金时代”的不平等的民主,结果便是1%美国人的民治民有民享。因此,揭示了金融资本加大不平等的历史的皮凯蒂的《21世纪资本论》,才如此风靡全球。

社会不平等所导致的社会心理失衡,进一步加剧了“文明的冲突”和国民性危机。不平等的受害者,比如美国传统工业地区的白人工人,把失业和福利的削减都归结为外来移民,由此产生世风日下的怀旧感;金融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农民更有被剥夺感,保守的农民对“政治正确”的文化多元主义更是难以忍受。因此,特朗普当选可以说是美国异质化文化的一种反弹。

四、历史依然在自己的进程中

冷战时期,为了对抗社会主义阵营,西方建构了以自由主义民主为基础的思想体系,其中包括我们熟悉的“选举授权的政府才有合法性”。其实,当初理论建构者就提醒说,异质化文化的选举是很危险的,后来的理论家们包括达尔和萨托利,都强调没有政治共识的条件下选举政治的危险性。也就是说,自由主义民主理论所论证的西方政治都是同质化条件下选举式民主的合理性合法性问题。

但是,意识形态家们诸如福山,不顾条件地宣称“历史的终结”,认为代议制民主是人类最后的、也是最好的政体形式。代议制民主在非西方社会的后果已经有目共睹,即使在西方国家,当社会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后,从同质化条件演变为异质化文化之后,以党争民主为主要形式的代议制民主也遭遇到巨大挑战,其实这种制度在历史上并不乏灾难,德国和意大利的法西斯政权都是代议制民主的结果,而第一次靠选举产生的独裁政权则是拿破仑的侄子路易·波拿巴。从历史到当下的现实,已经不能说选举式民主产生希特勒式独裁者是少数案例了。

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两种政体形式:代议制民主和民主集中制。以党争民主为主要形式的代议制民主在非西方转型国家的灾难、在当今西方国家的困境,以及民主集中制在中国的成就,都说明历史并没有终结,历史在自己的演化进程中。有两个数据很能说明问题,第一,二战之后,在新兴的一百多个发展中国家,没有一个因为实行了代议制民主而走上发达序列;第二,在9个人口过亿的发展中国家,包括亚洲的中国、印度、孟加拉、巴基斯坦、印尼、菲律宾、非洲的尼日利亚、南美的巴西和墨西哥,其中只有中国是民主集中制,其他8个全部是代议制民主,治理上的差异不是很明显吗?有的和中国简直有天壤之别。治理的差异最能说明制度的优劣,而制度优劣的背后则是“政体条件原理”。


注释

①~⑤[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181、179、180、213、175页。

⑥[英]斯科菲尔德主编:《剑桥希腊罗马政治思想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445页。

⑦[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南京:译林出版社,2014年,第74页。

⑧[美]达尔:《论民主》,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24页。

⑨[美]罗尔斯:《万民法》,陈肖生译,长春:吉林出版集团,2013年,第46~47页。需要说明的是,本版本将“decency”翻译为“正派”,但本人觉得此词与中国风俗不符,因此更主张“合宜”的译法。

10[美]罗尔斯:《正义论》(修订版),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25页。

11[美]巴尔特斯:《不平等的民主:新镀金时代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2年,第2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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