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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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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约制度是中国古代以来乡村建设的路径探索,杨开道先生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成此书,整理了中国乡约制度从起源道清代的发展、实施状况,为后世提供了资料考证。全书共分为十一个章节,但是在本篇笔记中我主要是将全书分为六个部分:中国农村组织与乡约制度的起源;吕氏乡约的考证、分析与增损;明代乡约的演进;乡约保甲的合用;乡治理论的完成;清代乡约的宣讲与实施。

    【中国农村组织与乡约制度的起源】

    “要了解中国乡约制度的进展就要先了解整个农村组织的进展,要研究乡约制度在中国乡治的地位、贡献,更需了解中国农村组织。”杨开道先生认为中国农村组织可分为三个时期:周以前的传说时期,传说的制度十分精密但不可靠;秦汉以后的破坏时期,农村组织屡次更改,乡治精神根本丧失;北宋熙宁以后的补救时期,保甲、乡约、社仓、社学逐渐推行,乡治精神和事业都有改善的趋势。周以前的农村组织的考据《周礼》《管子》所载完整、严密。《周礼》主要是针对田制,土地分配和人口的相关事项,后来实行的保甲制度也被人们认为要么是“理想实现”要么是“礼制复活”。《管子》则是在普通组织的旁边加上了军旅组织,主张兵农合一。秦汉时期出现了乡亭制度和乡三老、孝弟、力田等各个领域的领袖人物,整个乡村组织还算比较完善,但是在那以后,东晋南渡,农村组织大受催残;北朝元魏时虽有三长制度但是因手续烦难,人民多不欢迎;隋文帝废乡正;唐代组织方面依隋制,没有什么新设施;五代时期的变乱使农村组织更加破碎;宋代时期是唐代遗留的里制,直到熙宁以后有了改善;元代的社制是秦汉以后最完整的农村组织;明代农村各种事业组织逐渐发达;清代各帝对于乡约、保甲、设仓、社学的提倡也十分努力;满清末年、民国初年的乡村自治运动。

    在熙宁九年,发现了一个新奇的乡约组织---“吕氏乡约”,它是中国历史是最早的成文乡约,是乡约制度的起源。为什么会在这个时期产生,宋代学术兴盛、理学发达;为什么在这个地方产生,关中地区理学发达;为什么会在这一个人家产生,蓝田吕氏兄弟是关中理学的代表人物。

    【吕氏乡约的考证、分析与增损】

    杨开道先生认为吕氏乡约作为一切乡约的源泉,应该对其作者、成本、内容有精细的考证。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们现在所见吕氏乡约大都是朱子增损的吕氏乡约而非吕氏乡约的原文。根据不同版本难以确定作者是谁,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吕氏乡约不是一人独著,而是兄弟共成的说法更具有可信度(朱子增损版中确立为和叔所著),但和叔是吕氏乡约的中心人物。

    吕氏乡约基本主张是要树立共同道德标准、共同礼俗标准,使个人行为有所遵守,不致溢出标准之外。吕氏乡约具有四大特色:一是以乡为单位而非以县为单位;二是由人民公约而不是由官府命令;三是局部参加,自由参加而不是全体参加、被迫参加;四是成文法则。乡约约文共分为“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四款,每款下面又有具体的内容规范,但可惜的是吕氏乡约没有把教育、经济包在里面,也没有把农村事业打成一片。吕氏乡约的组织简单,奖惩(书籍、罚钱、除名)分明,但至于吕氏乡约是否发生了实际效果则因年代久远难以下定义。

    朱子对吕氏乡约的贡献主要是他编考了吕氏乡约的贡献和他对吕氏乡约的增损,主要是在赏罚问题、聚会(集会)形式时间上的更改及礼俗相交部分的增损。

    【明代乡约的演进】

    明代时期的南赣乡约是明代的第一次乡约,可与宋代的吕氏乡约对比,其区别如下:1、吕氏乡约是人民自动的乡约组织,南赣乡约是政府督促的组织;2、吕氏乡约是一个自由、局部的组织,南赣乡约是强迫的、全村的组织;3、吕氏乡约的约文是纲举目张的约文,南赣乡约的约文是一条一条文告;4、南赣乡约的组织相较于吕氏乡约有所扩张;5、南赣乡约的机会比吕氏乡约的集会更为复杂5、南赣乡约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成为政府的工具,政府的帮助去维持乡约的公正,去执行政府的法规。此外,明代时期的《图书编》也对保甲、乡约、社仓、社学有详细的记载。保甲是一种户口制度,乡约是一些乡治规条,社仓则是一种储备粮制度,目的在于备荒,社学是小学教育,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这四者一直没有很好的被结合,因此没有将乡村的整个性质,乡村的全体问题及其问题之间的关系也难以很好的被看到,被解决。

    【乡约保甲的合用】

    乡约保甲的具体关系虽然发展迟缓,但是乡约保甲的基本关系极早就已经出现,如《周礼》《图书编》(明代章潢所著)和王阳明的十家牌坊。乡约保甲真正的合并人物是吕新吾《实证录》,不过其重心是乡约,副心是保甲,社仓社地位较小,其实践是从农村经济开始逐步扩展到农村教育领域,负责的约正、约副、约讲、约史也经过训练(这一点有前瞻性)。乡约重精神,保甲重组织,乡甲合一是以乡约的教化精神灌注在保甲的严密组织里,这符合中国传统以来重文轻武,正文副武,教化在前,刑法在后的政治思想,其两者的结合一方面加重了乡约的势力,另一方面也可以说减轻了乡约的势力,因为拿政治的力量出来提倡乡甲约可能会事倍功半,同时,乡约借助政治的力量也就难被称之为乡约了。

    吕新吾是乡约保甲合用的第一人,刘蕺山是乡约保甲合用第二人。刘蕺山的乡保制度和吕新吾乡甲制度的相同之处在于他们都是以乡约、保甲为主,以社学社仓为辅,成为一个整体的乡治系统。刘蕺山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分别产生了“保民训要”,寓乡约于保甲之中,寓教化于刑法之内和“乡保事宜”,寓保甲于乡约之中,寓刑法于教化之中。刘蕺山在吕新吾乡甲制的基础上发展出了乡保制,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吕新吾的“草创规模”,但令人遗憾的是它没有机会实行,以至于我们也看不到它的实效。

    【乡治理论的完成】

    近代的乡治理论从《图书编》开始,经过吕新吾和刘蕺山的修改完成于陆桴亭的《治乡三约》。杨开道先生说“只有陆桴亭的乡治系统才是整个乡治系统,陆桴亭的乡治理论才是整个的乡治理论”他的系统既不叫乡约,也不叫乡治而是治乡,三约分别是保甲,社仓,社学。从前的乡约理论是乡约、保甲,社仓、社学,道德、政治、经济、教育各不相谋,各自为主;《图书编》的乡约理论,是保甲、乡约、社仓、社约四者并重,四者并立,而没有虚实纲目的关系;吕新吾的乡治理论是以乡约保甲为重心,社仓社学为辅佐;陆梓亭的治乡三约,才把乡约的基本精神,主要地位认清作为乡治的纲领,作为乡治的总称。

    陆桴亭的乡治工作可分为普通的和特别的两种。普遍的工作包括图籍的编制,乡约集会,上下例行公事,平理词讼,验契;特殊的工作有教事,恤事和保事。但是陆桴亭先生的乡治理论也只是空中楼阁,并未实践。

    【清代乡约的宣讲与实施】

    清初的乡约制度大都抄袭明代而几乎没有创新,乡约本是人民自由的制度,但是在清初以来乡约制度逐渐成为吏治统治的工具而脱离了人民,乡约制度的实质被剥夺,精神被抽离,在提倡的过程中逐渐沦为纸上谈兵而难以实行。这种从民间自组织到统治工具的转变,加之中国“上”与“下”之间缺少沟通,使清代乡约再怎么谕旨提倡都难以实施。

    全书从讲乡村组织和乡约的起源开始,以历史发展过程为脉络,整理了中国乡约发展的整个过程。在这本书中我有太多没看懂的地方,也只能根据书中的内容大概整理全书的框架,也没有引起太多的思考,可能是在中国传统治理方式这一块的知识比较欠缺,以后的学习中需要有所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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